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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1-12
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技術負責人具有 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職稱或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港口與航道工程、機械、電氣等專業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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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1-12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職稱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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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1-12
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技術負責人具有 15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7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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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1-12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
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職稱;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80 人,其中石油化工(或(油氣田)地面建設或油氣儲運或石油煉制或化工工程或化工工藝或化工設備)、結構、電氣、機械和自動控制等專業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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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21-12
施工勞務序列資質標準
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以上資格。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技術工人不少于50人。